12月24日,市教育局发出明电,公布对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2014-2015学年度寒假时间作出安排:2014—2015学年度寒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假期为2015年1月12日—2015年2月28日,3月1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假期为2015年1月15日—2015年2月28日,3月1日正式开学;幼儿园放假时间对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职业学校(学院)放假时间对应普通高中执行。
《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一要总结谋划好年度教育工作。结合本县区、本学校的实际,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认真分析总结一年来教育教学工作,凝练好做法、好经验,寻差距、找原因,抓整改。要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点,认真谋划好明年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二要严格落实寒假放假安排。各中小学校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放假时间,也不得随意缩短寒假时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推迟放假、开学日期,必须报县区教育局批准。三要严禁中小学补课行为。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试行) 》精神,除高三年级外,其他年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利用假期举办各种面向学生的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安排寒假作业要适量。四要做实做细安全维稳工作。扎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防校舍倒塌、防火、防冻、防盗等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加强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防护能力。加大对校园不稳定因素排查、治理和防控力度,严防严控群体性事件发生。五要适当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拥军优属、尊老爱幼、扶困助学、读好书、看好电影、保护环境、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充实丰富学生假期学习和生活。六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困难学生、困难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家庭,了解其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主动做好服务,关心他们的生活,为他们排忧解难。各单位要结合双联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保证帮扶户过一个温暖、安全、祥和的春节。七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扎好干部作风和师德建设工作,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各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和学校校长要率先垂范,做到令行禁止,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项、市委十六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请吃、送礼,严格落实教育部“六条禁令”。八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值班信息准确及时,严格落实值班交接班制度。
(基教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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