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和毕业学生还款有关事宜的通告 |
一、2010年贷款发放 1、2010年申请、签订了合同的助学贷款,开发银行已经直接划转至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目前正在由支付宝账户向学生就读高校扣转。借款学生可随时登陆个人支付宝账户查询贷款发放状态。 2、2007年一次性签订了合同、2010年只交回执后审批发放的贷款,需由家长持贷款合同和学生个人账户存折,于 二、毕业学生还款 1、还款政策: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毕业2年内可以只付利息,毕业2年后,开始按等额本金法,逐年偿还贷款本金。 2、2010年利息和本金偿还办法: 3、利息计算。贷款利息由开发银行统一结算,借款人可通过本乡镇信用社、教管中心或县资助中心查询。 4、提前还款。即可以提前偿还全部或一个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必须向县资助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将要还本金及利息存入学生个人账户,之后由信用社和资助中心扣转结算。 5、违约责任。学生和家长一定要珍爱自己和家庭的信用记录,遵守合同,按时还款。否则,将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