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与省卫生厅联合发布“学校禁烟令”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 (记者 魏娟)12月7日,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把控烟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卫生工作规划,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工作目标。意见要求,教师在学校的禁烟活动中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各级各类校园内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目前,我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少年儿童有1.8亿,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为此,我省将控烟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工作目标,把控烟工作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按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控烟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学生禁止吸烟,任何人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学校设立兼职控烟宣传员、监督员等,明确相关控烟人员的职责,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教师在学校的禁烟活动中要以身作则、带头戒烟,通过自身的戒烟,教育、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应全面禁烟,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内主要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禁止出售烟草制品。